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4-00127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发〔2024〕24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13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4-00127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发〔2024〕24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13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7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迎峰度夏全社会节约用电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
为增强全民节电意识,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按照《重庆市迎峰度夏全社会节约用电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丰都县迎峰度夏全社会节约用电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迎峰度夏全社会节约用电工作方案
为增强全民节电意识,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根据全市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完善节电制度、落实节电措施、推广节电产品和技术、严格用电监督、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全面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引导形成全民节约用电、科学用电、有序用电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二、实施重点领域节电行动
1.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节电。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从规范用电制度、加强节电管理、合理使用办公设备、加强空调运行管理、实施用电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推行用能定额管理等方面开展节电宣传和落实节电行动。开展公共机构节电活动,发布节电“红榜”,树立节电标杆单位,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在用电紧张时段,对公共机构的节电情况进行对标评估和排名。(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中心,县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2.国有企业主动节电。国有企业主动扛起节约用电责任担当,加强日常节电管理制度落实、加强办公生产科学高效用电、加强空调设备合理节约用电、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加强错峰避峰用电,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开展节电宣传和落实节电行动。(责任单位:县国资事务中心)
3.工业企业节电增效。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用能企业要积极响应并参与节约用电行动,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科学调整用电负荷,推广运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降低非生产用电负荷,开展职工宣传培训,加强节电管理,提高用电效率。(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
4.商业企业科学用电。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等公共商业场所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饭店创建,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根据营业时间和人流量等科学优化照明、电梯、灯箱广告等用电管理。指导商贸企业采取增添蓄能设备、关停部分照明等方式节约用电。(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商务委)
5.公共交通合理用电。做好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所节电管理,加强电扶梯、空调以及照明的节电管理工作,用电高峰期合理优化空调温度和照明开启数量,优化道路客运、公共交通车辆调度,提高运行效率,引导利用夜间负荷低谷充电。(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6.数据中心和通信设施高效用电。合理控制机房温度,避免过度散热,优化设备设施及其运行负载管理,加强运维人员节电意识,避免设施设备无效或低效运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党政信息中心,县城市管理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有机房的单位)
7.城市景观照明适度用电。研究制定城市景观照明、灯箱广告等节约用电管理方案并督促实施。严格控制媒体墙、“灯光秀”等超高能耗、超大规模、过度亮化、造成光污染的景观照明项目建设运行。在用电高峰期间,合理压缩控制景观照明运行时间和范围,加强广告用电管理。在确保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园等功能照明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照明需要的前提下,完善智能调光等控制方式,合理调整路灯开闭时间和亮灯方式,积极推进既有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加大LED等节能低碳环保产品应用。(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8.各类学校倡导节电。减少节假日及非课间用电,高效使用教学设备和照明设备,合理控制办公室、教室、宿舍和其他室内场所空调温度,深入开展节约用电科普教育,教育树立节电意识、培养节电习惯。结合8月下旬气温情况,适时研究学生开学时间。通过“小手拉大手”实现学生带动家庭参与节约用电活动。积极创建“绿色学校”建设示范学校,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推介有影响、可辐射、能共享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推动形成共同创建、人人参与节电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县教委)
9.建筑节能降耗。强化各企业办公楼节电管理,优化空调、照明、电梯、办公设施等用能设备的运行时间和参数,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着力提升现有办公用房节能效率,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
10.社区家庭节约用电。结合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建设,发挥社区、物业力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树立家庭节约用电意识。鼓励城乡居民使用节能灯具和家电,引导居民在负荷高峰期“少开一台空调”、推广使用定时插座减少电器待机用电,鼓励引导市民有序避暑,促进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迎峰度夏期间开展“e起节电” 线上活动,力争参与数超1.7万户。(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文化旅游委,县供电公司,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三、建立完善促进节约用电的政策措施
1.优化电力调峰调度。多措并举、科学调度,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结构、电网负荷特性、用电规律等客观条件,鼓励和引导企业错峰用电,全力确保民生用电,统筹兼顾企业生产经营和电力供应保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供电公司)
2.建立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实施好大工业分时电价、商业夏季分时电价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工商业电力用户和居民采取节电措施、优化调整生产经营时间和生活时间等,主动避峰、错峰,引导居民合理调整用电习惯。(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供电公司)
3.加强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节电管理。完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措施,将节约用电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增加分值权重。加大节能目标监督管理,对2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重点用能企业按进度完成节能量目标和落实节能措施。(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
4.全面提升用电设施设备能效水平。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公共机构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严把节能审查关,推动新建、改扩建项目主要用电设施设备优先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不得使用能效水平低于准入值的产品和设备。(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商务委,县国资事务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
5.开展节约用电专项活动。开展以“我为新重庆‘节’尽所能”为主题的节约用电专项活动,策划专项宣传,营造全社会节约用电的氛围。用好网格管理机制,实施社区、街道承包制,针对大电量用户进行引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一隶属单位一员工家庭”的管理模式,推动国有企业、工业企业员工家庭等重点群体参与活动。开展内部节电比拼,评比节电达人、节电先锋单位,充分调动员工节约用电积极性。(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国资事务中心,县妇联,县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组织实施
1.加强统筹协调。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节电工作,结合职能职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电网企业加强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资源配置,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2.做好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约用电专项宣传,利用多种宣传手段,“线上+线下”大力宣传活动政策、节约用电重要意义,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及时报道节约用电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电、科学用电、高效用电的良好氛围。
3.强化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各类电力用户落实各项节约用电措施,合理降低用电成本。社区、网格开展常态化监督,相关部门组织工作组开展节约用电专项检查,电网企业加强巡查,及时纠正用电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