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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4-00142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发〔2024〕32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6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4-00142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发〔2024〕32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6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6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对相关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随机抽取,重庆德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所代理的4个招标项目被确定为2024年度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检查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9月13日,具体时间由检查小组与检查对象协商确定,检查结果将及时公开。
三、请各被抽取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上半年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2.“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单
3.“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人员名单
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5.“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上半年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招标投标管理,推动我县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和《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精神,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进一步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通过制定抽查计划、开展清单检查和公示抽查结果的方式,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
二、工作步骤
(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检索2024年以来承揽由我委直接监管的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用以建立检查对象库,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公开。
(二)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制定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丰都县发改委官网公开。
(三)实施检查。采取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等方式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活动,按照检查记录表所载内容逐项开展,做好对应记录。
(四)检查结果公开。将检查结果丰都县发改委官网公开。
(五)发现问题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处理意见实施整改、不良行为量化记分或实施行政处罚。
三、工作要求
(一)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无故变更,确因故无法参加,应由本人说明情况,经同意后递补抽取检查人员。
(二)抽查人员如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经同意后更换抽取检查人员。
(三)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此文件规程开展,包含现场检查、审核通报检查情况、汇总编制检查结果等内容。
(四)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时,应当向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该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
(五)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委领导汇报。对拒不配合检查工作或者抽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应做好记录,以便于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2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单
序号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受检项目 |
1 |
重庆德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丰都县仓储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丰都县蔡家沟水库工程 |
重庆市丰都县碧溪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 | ||
丰都县金龙水库工程监理 |
附件3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人员名单
一、检查小组负责人
姓名:谢强联系电话:023-70605345
二、检查小组工作人员
姓名:熊委星联系电话:023-70605345
附件4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编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方式 |
备注 |
1 |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情况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 |
重庆市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4年以来承揽县级监管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 |
5% |
2次/年 |
实地抽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附件5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
检查对象:(招标代理机构全称)
检查项目:(招标项目名称【以标段为单位】)
检查类别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情况 | |
执业条件 |
1 |
法人资格 |
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能力。 |
1.标法第十三条 2.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2 |
隶属关系 |
是否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
1.标法第十四条 2.市条例第十三条 3.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3 |
营业场所 |
是否具备独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且与营业执照登记一致。在渝分支机构的相关授权和登记情况是否完善。 |
1.标法第十三条 2.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4 |
从业人员 |
是否拥有不少于15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
1.标法第十三条 2.国条例第十二条 3.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十二条 4.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5 |
内控管理 |
是否建立内部人员行为准则及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纪律制度并执行。 |
1.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招标组织 |
6 |
代理合同 |
是否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1.国条例第十四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7 |
业务转包 |
是否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借自己名义承接招标代理业务,或者存在转让、拆分招标代理业务。 |
1.市条例第十三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8 |
招标方式 |
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是否符合审批、核准的情形。 |
1.标法第十五条 2.国条例第七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9 |
招标文件编制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是否依规使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 |
1.市条例第十五条 2.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十三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10 |
招标文件内容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最高限价、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方法等设定是否符合规定。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是否载明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是否载明异议受理的渠道和方式。 |
1.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四十三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11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是否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补遗答疑等信息是否依法公开。 |
1.标法第十六条 2.市条例第十四条 3.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十七条、二十条、二十一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12 |
时限规定 |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异议答复、澄清修改等与投标截止时间的间隔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
1.标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 2.国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13 |
排斥行为 |
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
1.标法第十八条 2.国条例第三十二条 3.市条例第十五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标中管理 |
14 |
投标限制 |
是否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者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
1.国条例第十三条 2.市条例第十三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15 |
开标组织 |
是否依法在交易场所组织开标,是否违法接收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
1.标法第二十八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 2.国条例第三十六条、四十四条 3.市招标监督办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等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16 |
评标组织 |
是否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是否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 |
1.标法第三十七条 2.国条例第四十八条 3.市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二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17 |
干涉评标 |
是否提供与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标准、方法、细则(采用电子招投标的,评标参数设置与评标办法不匹配),是否存在干涉资格审查或者评标。 |
1.标法第三十八条 2.国条例第四十八条 3.市条例第三十二条 4.市招标监督办法第三十四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18 |
评标结果公示 |
是否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及相关信息。 |
1.国条例第五十四条 2.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六条 3.市招标监督办法第三十七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19 |
中标确认 |
是否依法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
1.标法第四十条、四十五条 2.国条例第五十五条 3.市条例第三十五条 4.市招标监督办法第三十七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标后管理 |
20 |
保证金收退 |
投标保证金(保函)收取和退还是否依规完成。 |
1.国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五条、五十七条 2.市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 3.市招标监督办法第三十九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21 |
合同签订 |
是否依法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1.标法第四十六条 2.国条例第五十七条 3.市条例第三十六条 4.市招标监督办法第三十八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22 |
异议处理 |
对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质疑),是否认真核查、依法处置、及时答复。 |
1.国条例第二十二条、四十四条、五十四条 2.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四十五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23 |
档案管理 |
是否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是否对招投标活动形成的资料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 |
1.市条例第三十八条 2.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24 |
义务履行 |
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是否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
1.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检查对象配合情况 |
是否存在以下行为之一: (一)拒绝执法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的; (二)拒绝或者不如实或者不按要求向执法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 (三)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致使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
£是 £否 情况说明: | ||||
其他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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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人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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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委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 | |||
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简称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简称市条例,《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市招标监督办法,《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2.检查依据仅作简单列举,供检查人员和受检单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