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2-001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2-001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2021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中共丰都县委办公室华体汇官网下载APP关于印发《2020年市对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开展碧水保卫战(碧水行动)2020年市对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蓝天保卫战(蓝天行动)2020年市对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净土保卫战(田园行动)2020年市对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生态保护修复(绿地行动)2020年市对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噪声污染防治(宁静行动)2020年市对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2020年市对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生态环境管理2020年市对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任务需配备的办公经费。2021年丰都县生态环境局继续推进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目标任务,并作出成效评估。

  (二)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3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到位15.6218万元;资金执行15.6218万元,执行率52%,未支付款项与2022年支付。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督,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落实项目监管责任,按时完成项目。

(三)绩效目标。设定预期目标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设置:成立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机构1个、抽调各部门人员4人、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190

2.产出质量指标设置:督促各单位任务完成率≥100%

3.产出时效指标设置: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率≥100%

4.产出成本指标设置:项目成本概算≤30万元

5.生态效益指标设置: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达标

6.满意度指标设置:受益群众满意度≥90%、主管部门满意度≥90%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和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和相关标准,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县的相关工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对接中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县的履约工作。

15.承担丰都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安全监管、信访稳定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成立了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机构,完成了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规定目标任务190项,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产出

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成立了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机构1个;抽调生态环境监测站2人、生态环境执法支队1人、局本级1人,共4人;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190项。

2.产出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生态环境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配合完成190项目标任务,考核合格,督促各单位任务完成率≥100%

3.产出时效指标完成情况:202112月底前所有目标任务达标,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率≥100%

4.产出成本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成本30万元,用于项目实施期间工作经费,现已支付15.6218万元,剩余未支付资金在2022年支付。

5.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防止了生态环境恶化,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提高了自我环境修复能力。

6.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群众满意度95%、主管部门满意度96%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8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项目持续效益应得到加强。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申请财政资金,维护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华体汇app下载手机版安装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20223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