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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649C/2022-000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文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12-09 [ 发布日期 ] 2022-12-09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649C/2022-000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文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09
[ 发布日期 ] 2022-12-09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拟列入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 公     示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拟列入批县级非物质文化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公     示

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丰都文化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规定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六批丰都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经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荐申报,县文化旅游委组织专家组依据推荐申报条件具体要求认真评审后,拟将高家镇余鸭子传统制作技艺等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推荐名单详见附件)列入第六批丰都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时间从2022129日起到20221228日止)。

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实名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公示联系单位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非实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丰都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丰都县第二行政大楼1006办公室

邮政编码:408200

联系人及电话:杨世猛023-70750998  137*******0

QQ邮箱:237648047@qq.com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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