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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3-0009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0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0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3-0009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0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0 |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就丰都县野狼娱乐城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公开举行听证会。
(一)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9时30分
(二)地点: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西路一支路13号,第二行政楼510会议室
(一)听证会主持人姓名:余朋健,职务:县文化旅游委广电科科长;
记录员姓名:阮福涛,职务:县文化旅游委行业管理科干部。
(二)审查人员姓名:陈亿元,职务:县文化旅游委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三)行政许可申请人:李平。
(四)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三合街道及南天湖东路社区、中山医院、南天湖东路社区部分居民代表。
(一)请你(你单位)或者委托代理人凭本通知书准时参加。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参加听证的权利。
(二)参加听证会之前,请你(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1.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由代理人参加听证的,须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准备好与听证事项有关的意见及证据材料;
3.需要有关证人到场作证的,应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证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告知本机关;
4.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应于2023年11月15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亿元 023-70709851
监督电话:023-70708200
特此通知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