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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86D/2022-00083 [ 发文字号 ] 江池委发〔2022〕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86D/2022-00083
[ 发文字号 ] 江池委发〔2022〕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中共丰都县江池镇委员会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池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江池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丰都县江池镇委员会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池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方针与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江池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发生、输入、扩散和蔓延,努力防止或减少该传染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

全镇各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有关情况,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发生后,由江池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启动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二、工作流程

1.如本辖区发现一例确诊人员,江池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报告流程,向县级相关部门上报本辖区情况,并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现场指挥部运作导则》要求,就近规范建立现场指挥部。

2.江池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相关村(社区)第一时间对确诊者所在村(社区)进行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暂停一切商务、公务、经营等活动。

3.镇平安办、镇应急办积极配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控制,设置警戒区域,并对疏散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做好解释沟通工作,确保现场秩序平稳。

4.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立即组织全镇所有居民就地隔离,社事办、卫生院立即启动全镇全覆盖的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任何人都不得流动。

5.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除外)居民隔离4、7、14天依次做3次核酸检测都为正常后方可解除隔离。

6.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或有问题的居民,卫生院立即安排专业人员和车辆,立即将其送入江池镇横梁村廖家大院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7.党政办要做好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和物资供应,隔离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隔离工作要求,对隔离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8.各村(社区)要保障本辖区就地隔离的居民生活物资和相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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