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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2-00064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办发〔2021〕1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11-23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2-00064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办发〔2021〕1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23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华体汇官网下载APP关于印发《丰都县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丰都府办发〔20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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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丰都县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丰都县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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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

为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提升三社为农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202170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夯实三社融合发展基础

规范提质基层供销社建设。按照有资产、有能人、有产业、有制度的四有标准,规范基层供销社的经营和财务,发挥主渠道作用。对资产和经营状况一般、为农服务实力较弱的基层供销社,加大投资入股力度,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经营服务领域。积极推进三合、名山街道城区供销社发展。推进基层供销社提质增效工程,到2022年,培育基层供销社示范社14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规范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是基层供销社服务进村的前沿阵地。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村综合服务社建成村两委组织农民、发动农民、服务农民的有效载体。支持基层供销社结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联建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技术培训、电商快递、农村金融等服务,打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最后一公里。到2025年,全县农村综合服务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培育星级社50个。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产业根基。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农村能人、返乡创业人员、农村乡贤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鼓励和引导小农户、家庭农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同类产业和产业链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与基层供销社建立产销合作关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保障社员合法权益。每年定期评选县级示范社和推报市级、国家级示范社,严格监测各级示范社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四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将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成兼具公益性和经营性,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财务代理、税务申报、工商年检、金融代办、档案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项目申报代办、农产品公共品牌申报、初级加工和销售等综合服务的载体,引导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财务代理交由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接。到2025年,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为正常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农商行丰都支行等银行,各乡镇街道

二、提升三社为农服务能力

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支持县供销社组建智慧农服中心,构建县级农服中心、基层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队为载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智慧农业服务,与乡镇街道、村社深度合作,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目标,在全县开展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精准到户。围绕全县1+4+N产业布局,重点开展水稻、红心柚、花椒、榨菜等全程社会化服务。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对供销社在农业机械化推广、农业设施用地、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供销社为农服务国家队的作用。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支持供销社健全完善线上线下流通服务网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稳定产销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供销社在仓储冷藏、运输、配送、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方面的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村村旺电商综合平台作用,推动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合作,发展订单农业,打造农业产业链条。建设数字化产品集配中心,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立县级三社融合风险金,鼓励和支持农商行丰都支行、丰都汇丰村镇银行等合作银行加大对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的涉农信贷投放规模、创新三社融合发展专属金融产品,简化信贷流程,放宽不良信贷容忍度,优化内部目标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支持供销社、重庆农商行丰都支行、汇丰村镇银行等合作银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探索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有效机制。增强农业担保和保险服务三社融合发展的能力,引导国有农业担保、保险等机构积极参与三社融合发展,创新金融产品。鼓励和支持农商行丰都支行、丰都汇丰村镇银行等合作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农商行丰都支行等银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三、创新三社融合发展模式

(八)构建利益联结共同体。积极探索推广社企共建”“社社共建”“村社共建模式,促进经营、组织、服务融合,实现村集体经济得到壮大、农民社员得到实惠、供销社得到发展的共建、共享、共赢途径,助推乡村振兴。支持社企共建,由县、乡镇街道供销合作社组织指导,依托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和国有企业,与农民签订入社协议,采取基层供销社+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共同组建经营服务主体,进一步拓宽三社经营服务领域,实现三社经营融合。支持社社共建,通过对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改造提升,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民、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经济能人和村两委干部等加入,形成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户的组织模式,进一步整合资源技术、资金,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实现三社组织融合。支持村社共建,通过支持基层供销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综合服务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经济能人、村两委干部依法在基层供销社任职、入股,并享受股权收益和业务奖励,形成基层供销社+村集体+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户模式,充分挖掘村集体资源,盘活村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实现三社服务融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农商行丰都支行等银行,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三社融合发展保障

统筹用好财政涉农支持政策。县级财政每年预算落实“三社”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贴息、担保、以奖代补、专项债等涉农财政资金政策,支持三社融合发展,加强三社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将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纳入涉农贴息补助政策范围,加大信贷贴息补助力度,确保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三社融合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贴息政策后,实际承担贷款利率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需求和信贷规模,逐年增大风险补偿资金规模、适当降低风险补偿资金获得门槛,争取每年三社融合贷款规模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牵头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农商行丰都支行等银行,各乡镇街道))

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建立健全由县供销社牵头、涉农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三社融合发展联席会商机制,定期研究有关事项,统筹各方面资源,为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将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统筹安排、强化考核。县供销社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指导督促,对全县三社融合发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公室、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农商行丰都支行等银行,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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